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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欣西部片区产业能力提升及生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作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30 字号
山东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双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欣练湖生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双欣西部片区产业能力提升及生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双欣西部片区产业能力提升及生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JSPH-2024-G-001
1.1.2项目区位
青岛市练湖新区。
1.1.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区域范围内产业发展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
表1-1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 数量
1.1 产业发展设施    
1.1.1 产业配套服务中心 m2 21822.56
1.1.2 产业载体设施 m2 445603.26
1.1.3 商业载体一 m2 186666.67
1.1.4 商业载体二 m2 41720.87
1.1.5 商业载体三 m2 26666.67
1.2 产业配套设施    
1.2.1 开家湖大道 m2 36900.00
1.2.2 望湖路 m2 35970.00
1.2.3 丹中路 m2 10278.00
1.2.4 龙城路 m2 44412.95
1.2.5 开家湖大道东延 m2 96159.51
1.2.6 新源路 m2 35184.54
1.2.7 城河北路北延 m2 38833.70
1.2.8 灌禾路 m2 8201.67
1.2.9 观东路 m2 14339.65
1.2.10 转粟路 m2 19700.35
1.2.11 北三环路 m2 47639.54
1.2.12 东岗路 m2 63387.85
1.2.13 墩浮路 m2 15961.79
1.2.14 河道开挖 m2 30040.00
1.2.15 生态公园 m2 59336.30
 
 
1.1.4总投资
本次招标范围估算总投资约37.8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2.3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93亿元,预备费为1.71亿元,建设期利息1.85亿元。其中,产业载体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9.2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6.49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0.98亿元,预备费为0.87亿元,建设期利息0.95亿元。商业载体总投资约18.5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5.88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0.98亿元,预备费为0.84亿元,建设期利息0.91亿元,商业载体具体内容在招标人与项目公司、中标社会投资人共同确认使用方后进行建设。
1.1.5招标需求
本项目由招标人双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欣练湖生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择社会投资人。中标社会投资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包括附件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约定合作的基本事宜。招标人与中标社会投资人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包括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与项目公司、中标社会投资人签订项目运作合同。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
1.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可以不提交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及2024年1月至3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特定条件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内(截至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由其所属单位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提供金融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证明(可用授信额度为几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累计值)。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信证明。
(3)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企业任职证明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且提供2024年1月至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项目总负责人。
②项目运营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企业任职证明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且提供2024年1月至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运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选派项目运营负责人。
(4)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有总投资金额20亿元及以上投资类项目业绩(包括PPP、特许经营、ABO、投资人+EPC、股权投资+EPC)。日期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合同或协议能明确体现项目合同额(投资额),如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②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责任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出资。
③联合体各方的组成、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2.3 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如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点同时报名的,一同作废。
(2)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名单(自上述网站载明的失信信息发布之日开始,直至失信信息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截止时间止)。
1.3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双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frpmy.com/html/news/bidding/)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请自行查看公告。如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招标事项发生变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青岛市华都锦城96号(三楼代理部)
3、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王金     联系电话:0511-86908007
5、需携带的相关手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加盖公章)、社保证明。
6、售价:本项目谈判文件费用为500元整;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1.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另须提供存储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的U1只。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按要求盖章密封,U盘单独密封于信封中
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结束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双欣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丹金路188-2号迈村新城西北角门市)
联系电话:0511-86908007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双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通济街666号
联系方式:0532-98238868
名称:双欣练湖生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双欣练湖生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山东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华都锦城96幢1-19室
联系方式:0511-869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
电话:0511-8690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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